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

毒品犯罪是我国一直在大力打击的犯罪活动。我国对贩卖毒品的量刑很重,但你知道吗,包庇这些毒品犯罪人员也是一种犯罪,下面我们就给您提供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的具体内容,让您对这种犯罪有更多的了解。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具体有哪些?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 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六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量刑?
  
  1、我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的;
  
  (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的。
  
  2、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49条、第356条的规定,有如下从重处罚的情节值得注意:
  
  (1)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2)行为人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从重处罚。
  
  即使自己没有贩卖、走私毒品等行为,但如果包庇有这些行为的犯罪人员,最少也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缉毒工作人员有包庇行为的,会被从重处罚。我国对毒品的犯罪打击一直没有停止,从重量刑也起到了震慑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


·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
      我国法律允许员工辞职,并且此时的要求也不是很严格。但此时辞职的员工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完成了工作交接才行。那到底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呢?我......


·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人和设计人的权益有哪些?
      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人和设计人的权益有哪些?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和设计人权益的有获得奖励权、获得报酬权、专利申请文件的署名权。职务发明其申请专......


·合同到期需要签离职手续吗?
      合同到期需要签离职手续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般情况下工作时都会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并且一般都有时间......


·离婚协议双方抚养可以吗?
      离婚协议双方抚养可以吗?一、离婚协议双方抚养可以吗?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条件是什么?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②原判决违......


·可以就职业培训约定服务期吗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那到底用人单位可以就职业培训约定服务期吗?而服......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一、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通知咸政办发〔2009〕115号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市......


·辞退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吗?
      辞职、跳槽,这是许多工作者都发生过得是,为的是更好的发展或获取更大的利益。而辞退则不同,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上而在用人单位手中,当被辞退时除了有......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怎么算?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怎么算?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区分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并不影响债务的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对该笔债......


·遗失物直接间接占有的规定是什么?
      遗失物直接间接占有的规定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捡到物品的情况,如果物品的价值不是很高也就无所谓,但是如果物品的价值比较高就会考虑物品到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