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协议双方抚养可以吗?

离婚协议双方抚养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双方抚养可以吗?
  
  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在双方对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后就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对此出现了任何的分歧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后,也是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起诉申请来要求法院进行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分包不能超过多少比例
      只要不是主体结构工程分包就可以,对比例没有其他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劳动合同五年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五年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


·在我国买房子需要担保人吗?
      在我国买房子需要担保人吗?一般开发商都有担保公司,只需提供以下材料经过银行和担保公司审核后就行: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


·转让个人著作权税费一般是多少?
      转让个人著作权税费一般是多少?转让个人著作权税费一般为几百到几千不等,可以结合以下规定计算纳税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


·工作不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和出勤天数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


·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 一、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
      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一、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应该在离婚诉讼状中提出离婚赔偿,起诉时没有提出离婚赔偿的,开庭后也能增加诉讼请求。《最......


·超载多少算危险驾驶罪
      超载20%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罚款两百至五百元,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到两千元罚款。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


·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检察院的职责是一样的吗
      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检察院的职责是一样的吗?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检察院的职责是不一样的,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


·分居是什么 夫妻长期分居算离婚吗
      算离婚给人的感觉就是自动离婚,而现实中如果夫妻分居的话,那么是很有可能导致最后离婚的。不过夫妻长期分居算离婚吗?也就说夫妻长期分居是否算自动离......


·婚外恋超过多久形成重婚罪
      一、婚外恋超过多久形成重婚罪?婚外恋一般是不构成重婚罪的,除非和第三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


·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