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条件是什么?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④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⑤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是什么?第一,刑事诉讼与附带的民事诉讼的被告是同一、重合的;第二,刑事诉讼与附带的民事诉讼的原因是同一的,即都是被告人的同一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导致;第三,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行为,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法律保护的两种法律关系,即被告人的行为既触犯刑事法律关系,也违反民事法律关系,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审理是有时间须序的,即在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中,遵循“先刑后民”的审理程序,民事诉讼的审理后于刑事诉讼的审理;第五,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还体现了附带诉讼的必要性,即如果不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将不利于民事诉讼的解决。第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是必然的或者必须的诉讼制度,即刑事诉讼可以不附带民事诉讼。假如二审人民法院是单纯的针对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发回重审的,那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整个都发回重审的,犯罪嫌疑人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可能会改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自首的量刑在多少条被定义?
      自首的量刑在多少条被定义?自首的量刑在《刑法》第67条第1款被定义,具体规定为《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通常行政处罚可以减轻吗
      通常行政处罚可以减轻吗一、通常行政处罚可以减轻吗?满足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可以减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是怎样的商品房的买卖向来都是被政府所重视的,而为了避免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政府房管部门还针对商品房买卖......


·在我国网络诈骗一万元报警有用吗?
      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对网络环境的防范意识薄弱,导致网络诈骗行为屡见不鲜,对网民造成严重的侵害,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网络环境。那么关于在我国网络......


·公民办理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办理签证需要什么材料?一、公民办理签证需要什么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


·加班期间突发疾病发生死亡算工伤吗?
      一、加班期间突发疾病发生死亡算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遭遇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按照工......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事例应如何应对?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事例应如何应对?买卖不破租赁的事例应列举相应的证据,诉诸法院来主张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具体法条依据如下,1、《最高人......


·过年加班费怎么算
      一、过年加班费怎么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的规定,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的......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发的新证有多重要?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发的新证有多重要?国土部、财政部、农业部,三大部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


·夫妻双方皆同意离婚(无论女方是否属于哺乳期都可以离婚)
      夫妻双方皆同意离婚(无论女方是否属于哺乳期都可以离婚),则男女双方需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申请;若自愿离婚经查证属实,并且双方已就财产、子女等问题......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如今说的长假就是指像国庆、春节这样能够放7天的假期,此时单位可能因为实际需要而安排劳动者加班,那么就要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