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来说,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就是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只有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公司的注册才会合法化,公司的日常经营才会正常开展,商业活动才会真正与市场接轨,那么,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你解答。
  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对于大部分公司来说在自己合法经营的过程中,肯定会依法缴纳资本金,因为这是公司经营的关键,即使存在一些原因而没有缴纳资本金,那么,对于所属公司来说也会经营不下去,因为有关公司没有资格进入市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15岁算童工吗,有什么规定?
      15岁算童工吗,有什么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最低打工年龄是16周岁。因此,15岁打工算童工。正规企业招录你,让你打工,就涉嫌违法。依照中国《劳动法》......


·担保人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担保人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担保人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可能会因为其中一方违约必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可是在事后担保人......


·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相对的在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时候,自然数额就不能固定不变,否则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学习。那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
      订立合同时一方主体是分公司合同风险大吗?风险大,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有限,合同违约或者是无法履行时追责困难,分公司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能分,犯了重婚罪财产会对过错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是部分财产,犯重婚罪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


·我国销售假药30多万怎么判刑
      我国销售假药30多万怎么判刑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其他严重情形。根据《刑法》第141条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


·在我国什么是合同抗辩权
      在我国什么是合同抗辩权其实在生活中,正常情况下,我国法院基本上赋予我国每一位公民都享有自己的抗辩权,抗辩的种类也是比较多的。这其中有一种专门......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一、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


·恢复劳动关系后多久上班,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一般情况下我们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就属于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我们一定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否则后续出现自身权益侵害进行......


·一、17周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一、17周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17岁可以签定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不属于童工,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


·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
      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一、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