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误工费需要垫付吗?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误工费需要垫付吗依据新保险法,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没有垫付的,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支付受害人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赔偿时,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规定收入进行赔偿。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一年中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后,进行相关的赔偿。受害者还应积极的进行治疗,治疗后进行相应的伤残鉴定,鉴定自身的伤害等级,对自身的实际伤害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童工年龄限制是怎样的
      童工年龄限制是怎样的童工的定义:《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


·什么情况可以办理保外就医
      什么情况可以办理保外就医一、什么情况可以办理保外就医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


·对方全责理赔哪些项目
      对方全责理赔哪些项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


·行政拘留记录是否销档处理?
      公民因为违法被行政机关作出了拘留的惩罚后必然会考虑到与自己的未来前景相关的档案问题,很多人因为担心自己的拘留处罚会被记录到档案之中而开始寻找......


·网贷高利息是否合法
      网贷高利息是否合法一、关于借贷高利息是否合法以及相关规定在我国民法中主要适用当事人自愿原则,一般情况下借贷的高利息并不违法,只是如果在进行......


·刑法犯罪构成主观要件是什么
      刑法犯罪构成主观要件是什么一、刑法犯罪构成主观要件是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企业破产的事情大量存在。在破产的整个流程中,破产环节是个重要一环。完成了清算,就代表企业正式宣......


·公证处不给公证遗嘱的情形?
      公证处不给公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一、公证处不给公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房屋买卖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东西,这其实都是有一个交易程序的,而要是属于动产的话,交易起来往往比较方便、快捷。但要是想房屋这样价值大的不动产,那么交易程......


·交通肇事逃逸定性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定性标准是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


·认缴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具体是什么
      一,认缴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具体是什么认缴注册资本总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又称发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即股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