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有哪些?

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有哪些?
  
  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此时需要调理清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二、民事诉讼庭审答辩应怎么进行?
  
  在民事诉讼中,要根据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及相应的理由来进行答辩。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答辩:
  
  (一)原告据以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足。
  
  (四)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
  
  另外,以上只是通常的内容,具体如何答辩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庭审情况灵活处理。
  
  三、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限是多久?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
  
  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四、能否申请延长答辩期
  
  民事诉讼中,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一般受民诉法答辩15日和举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的规定,但因当事人要求答辩和延长举证期限的,人民法院可延长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但简易程序的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虽然民事诉讼一般都是由原告提出的,并且法院在受理之前,也会阅读其诉状,但是为了防止一方歪曲事实,法院在受理之后,会要求被告书写辩护词,然后再由法院安排时间进行辩护,为了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任何一方主体,都需要了解一些辩护技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著作权法版权保护期是多久?
      著作权法版权保护期是多久一、著作权法版权保护期是多久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


·假想防卫过当如何处理?
      假想防卫过当如何处理?(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


·著作权是只有在作品发表之后才有的吗?
      著作权是只有在作品发表之后才有的吗?一、著作权是只有在作品发表之后才有的吗1、(版权即著作权),作品完成后自然取得版权,与发表出版无关;而版......


·一、自己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摔伤是交通事故吗?自己摔伤也可能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


·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是什么?
      您肯定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建设一个透明化的政府,所以说对于政府的各种信息都是需要公开的,其实对于别的部门也是需要进行信息公开。人民检察院当......


·离婚多久可以告对方隐匿财产?
      离婚多久可以告对方隐匿财产?发现对方隐匿财产,二年内可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


·诉讼时效中断情况包括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情况包括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断情况包括什么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


·累犯是否可以减刑,累犯可以减刑吗
      我国对累犯的认定是很严格的,毕竟一旦认定为累犯的,那此时就会对犯罪分子从重处罚,当然此时也不能被判缓刑和适用假释。那实践中,累犯是否可以减刑......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情形都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要是属于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当然,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还要结合实......


·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


·邵阳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邵阳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各个方面都很很大发展的今天,国家更加关注公民自身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生活中,由于各项设施的建设有时需要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