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著作权是只有在作品发表之后才有的吗?

著作权是只有在作品发表之后才有的吗?
  
  一、著作权是只有在作品发表之后才有的吗
  
  1、(版权即著作权),作品完成后自然取得版权,与发表出版无关;而版权登记目的是保护版权,而不是取得版权,版权登记可到中国版权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如写了不小说或剧本,有人未经你同意拿去拍了电影,理应侵权。但在作者不明,难以查明的情况下(不能确定你的小说就是你的小说),电影公司难以署名作者以及给予报酬,维权相对困难;建议做好版权登记和版权存证譬如汇桔ip链的区块链版权存证,保障自身利益。
  
  第一:版权登记
  
  关于版权登记。在中国,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计算机软件,可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可由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在某些国家,作品如未登记,将产生一些不利后果。
  
  第二:构成条件
  
  1、关于作品的构成条件。根据通说,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会产生相应的纠纷,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是双方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依据,发生纠纷的人都希望立刻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但交通事故责......


·离婚诉讼立案后流程怎样办理
      离婚诉讼立案后流程怎样办理一、离婚诉讼立案后流程怎样办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还不上网络贷款怎么办?
      还不上网络贷款怎么办?网络平台上借的钱一般都不会上央行征信系统,顶多与民间征信系统有合作,如果不想影响个人网络大数据,最好是借钱还上,涉嫌高利......


·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
      公司法人代表去世怎么办?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公司的发展运营过程中需要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来执行公司权利,同时也需要......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效力由什么约定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效力由什么约定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个体户工伤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个体户工伤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个体户工伤是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赔偿,对于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


·员工请5天病假怎么算工资
      每个人总会有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但是有些人生病的时候却刚好是在工作时期,担心请病假就拿不到这几天的工资,因此延误病情,耽误治疗。这样做其实是错......


·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
      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一、哪些行为是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


·取保候审取消能出国吗?
      取保候审取消能出国吗?一、取保候审取消能出国吗?解除取保候审是否能出国需要看具体情况。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那此时做出的赔偿与造成人员伤残的赔偿肯定是不一样的。而在造成死亡的结果时,除了有丧葬费的赔偿,还要对死者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