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领养小孩应该注意什么?

领养小孩应该注意什么?
  
  《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和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能有子女的情形。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送养子女的生父母,须双方共同送养。
  
  2、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
  
  4、第十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须夫妻共同收养。
  
  5、第十一条规定:收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律上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纪、条件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人们在进行收养小朋友的时候也应该注意一下,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领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遗产不能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1)以被继承人的特定......


·一、遗嘱遗产继承依据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遗嘱遗产继承依据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法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2.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2、......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保险是一种对人们出现重大意外事件或是对钱财,年老后的一种社会保障,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合同形式。在......


·土地确权发证吗?
      土地确权发证吗?一、土地确权五个证书1.房屋产权证这是最基础的一个证书了,这是一定要有的!2.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这本证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公司改名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改名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改名流程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


·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规定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多久出具?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多久出具?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如果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劳动......


·民事诉讼庭审过程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庭审过程是怎么样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


·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
      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