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旦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劳动合同,则该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被解除,否则违反约定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被无故解雇的现象依旧是较为常见的。那么,根据维权性法律的规定,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要求公司出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收集工作相关证据。有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金。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流程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具备正当的理由、按照法定的程序,否则解除不成立还会承担非法解除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且必须呀出具解决劳动合同通知书。对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在书写诉状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非法集资及时退赔能减刑多少
      一、非法集资及时退赔能减刑多少?主动退赃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刑法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离婚后可以起诉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一个幸福的婚姻是会为整个家庭带来温馨和欢乐,而如果婚姻不幸,夫妻双方整天争吵不休,甚至面临着离婚的地步,......


·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抵押物怎么让债务人还款
      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抵押物如何怎么让债务人还款当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或没有抵押物时,可以跟欠债人协商,拒不还款可起诉到法院......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土地使用权证是国家颁发给土地使用者的证明,每种土地的土地使用证类型都不同。北京的土地寸土寸金,对土地......


·劳动合同试用期签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签吗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


·刑事诉讼法报案相关流程有哪些?
      当我们身边发生或者亲身经历刑事案件时,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是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报案,借此得到解决的机会。由于经历刑事案件的人所占比例很小......


·最新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一,宅基地补偿标准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


·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


·银行监控录像保存多长时间?
      银行监控录像保存多长时间?一、银行监控保存时间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部安防系统记录资料的保存期不应少于30天,银行相同......


·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或者径行销售的,不仅要承担违约、侵权等民事责任,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


·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1、《解释》第18条对合同履行地作了一般性规定。之前,民事诉讼相关法规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