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职人员醉驾怎么保留公职吗

公职人员醉驾怎么保留公职吗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或者受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要给予开除处分,那就意味着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一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保留公职的条件要么是无罪释放,要么是构成犯罪但不判处刑罚,即免除刑事处罚。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或者受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要给予开除处分,那就意味着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一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保留公职的条件要么是无罪释放,要么是构成犯罪但不判处刑罚,即免除刑事处罚。所谓无罪释放具体表现为公安机关以不构成犯罪为由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以无罪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以无罪为由宣告被告人或上诉人无罪。所谓免除刑事处罚具体表现为公安机关以情节轻微为由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或上诉人情节轻微为由其做出构成犯罪但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现在您都清楚了公职人员醉驾会保留公职的情况了吧。所以还是要再次提醒,不管是不是公职人员,一旦喝醉酒千万不要再选择驾车,可以让朋友代开或者坐出租车。尤其是公职人员更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形象,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懂得珍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我国当场查获醉驾能否认定为自首?
      在我国当场查获醉驾能否认定为自首?第一种情形:无事故型醉驾。行为人在交警盘查时承认酒后驾驶,并通过吹气、抽血检测验证达到醉酒驾驶的追诉标准......


·一、房屋租赁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租赁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具体的时效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


·总则
      总则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一)申请人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


·盗窃罪不超过二千元要关多久
      盗窃罪不超过二千元要关多久1000~3000都可能是数额较大,如果规定的数额超过2000元,又不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追究刑......


·构成绑架罪的行为的行为都有哪些
      绑架罪的典型特征就是行为人以扣押人质为手段,以杀伤人质为要挟,勒令在一定时间内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满足一定要求为条件以换取人质。根据法律中的......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五个要件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五个要件是什么?一、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五个要件是什么?第一,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第二,应当具有原创性。第三,作品......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40年么?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40年么?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


·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至子女名下
      最高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关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是......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的规定是什么?现代社会,各大公司相继成立,关于股权的转让也是十分常见的事情,您都知道,股权进行转让的需要签订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