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驾是严重违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对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醉驾的入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分析
自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作为危险驾驶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入罪三年多以来有力地打击了“醉驾”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修正后的法律以及实践中依然存在不完善之处,在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以下就醉驾的入罪标准和量刑标准进行分析。
一、入罪标准
醉驾入罪标准问题存在颇多争议:一律入罪是否合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同时要构成“情节恶劣的”这一前提条件,才能构成犯罪;而法律没有规定“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前提条件。对于醉驾,是否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才应当给予刑罚惩罚,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陈兴良主张罪刑法定原则还包括了对“刑法明确性”的要求:法律必须明确,否则无效1。《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媒体对一些醉驾案件的大肆报道引起公众关注,醉驾的入罪标准成了争议颇为激烈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醉驾应一律入罪,无论情节如何、是否严重”;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立法规定追究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没有明确需以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为前提,但根据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的原则,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对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案件不入罪的情况,只处罚情节严重的醉驾行为。赵秉志认为,醉驾的情形多种多样,不同情形的醉驾有不同的危害性,对醉驾应该根据其情节的不同区别对待,而不应一律入刑2。高铭暄认为,应该慎重对待“醉驾入罪”,“情节显著轻微”需要司法解释进行明确的界定,应综合考虑行为、时间、地点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其是否符合刑法总则第13条所说的“情节显著轻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座谈会上的讲话,也提到了“醉驾并非一律入罪”的问题,特别强调了对醉驾行为必须注意刑事责任追究与行政处罚的衔接问题3。
二、量刑标准
关于量刑标准问题。高法刑五庭庭长高贵君表示,在醉驾案件审理上,各级法院对醉驾案件普遍采取了整体从严的做法,特别是酒驾情节严重从严惩治,比如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醉驾后发生逃逸的,醉酒程度高的,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醉驾”行为的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除追究刑事责任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止驾驶。不管是酒驾还是醉驾都严重违反了安全驾驶的规定,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吊销驾驶证是对驾驶人员的惩罚。车在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安全驾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做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公司有生产加工车间的,总免不了发生一些意外事故,导致员工受伤,一般来说,稍微正规些的公司,都会为受伤的员工申报工伤认定,这也是公司负责任的体......
·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是如何规定的?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该权利的归属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为了体现公平,在转让前,......
·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主要是指国家......
·未与劳动合同最多赔多少钱?
未签劳动合同最多赔多少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最多能够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在对涉嫌构成诈骗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定罪的时候,需要收集到足够充足的证据才行,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吗?而如今......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救济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救济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持刀入室伤人应当怎么判刑?
持刀入室伤人应当怎么判刑?1、持刀入室蓄意伤人,应按伤害后果定罪处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入室行凶“,应从重处罚。2、《刑法》......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
·业主对房屋外墙面有怎样的权利
一般的购物合同对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不作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房屋购买人(区分所有权人)因购房而产生对建筑物共用......
·义乌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义乌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交通......
·辞退书格式是什么?
辞退书格式是什么?一、辞退通知书格式篇1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您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您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