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 有什么风险

一、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转签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通常需要将原劳动合同解除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保留原劳动合同的工龄,仅仅是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二、有什么风险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只要你和一个公司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续签),再续约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换签过劳动合同后从法律意义上讲就不算和一个公司了。学劳动法的时候我感觉换签劳动合同这点有可能会是个坑,我之前工作的公司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即使换签过合同,只要合同期满过两次,都是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要看你们公司怎么操作的。2、要弄清楚你们公司年资(司龄)计算的规则,换签合同后,年资是否延续之前的计算,还是要从零开始?靠谱公司这个一般是会延续的,但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问清楚。福利好的公司年资和年终奖、股权激励、福利房之类的都直接相关。3、如果你以后从体制内转向体制外,你可能需要跟单位人事、人社局等一遍遍解释你过去换签合同的经历,一些手续的办理会比较麻烦。在我国的劳动法的规定当中,劳动合同变更转签用人单位确实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的,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经济补偿了,当然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转签也同样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比如说可能会出现在签订二次固定的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后便不能转成无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买卖合同之交付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当事人......


·车祸伤残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车祸伤残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车祸伤残责任划分一般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刑事附带民诉的先刑后民
      按照中国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犯罪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从而就其因犯罪行为所受到的损害结果请求民事赔偿。法......


·软件著作权受理登记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软件著作权受理登记的过程是怎么样的?一、软件著作权受理登记的过程是怎么样的?(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的过程一: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


·如何计算加班时间,什么情况下加班不受限制
      对于劳动者来讲,单位安排其加班的占用的是其休息休假的时间,此时单位就要按照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而在具体计算加班工资之前,需要先知道该如......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与优点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与优点一、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1、企业出让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甚至丧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丧失股权,股东间关系发生......


·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在监狱外有人用武力的手段,想尽办法将里面的罪犯强行带出监狱,这种行为就称为聚众持械劫狱。这无疑是违背法律的,那么,究竟什么......


·销售商标侵权怎么赔偿
      销售侵权商标的话,可以对销售人进行相关投诉,被侵权方可以要求其进行停止侵害相关权益,并且要求进行相关赔偿和道歉,以及公开表示该商标是属于侵权......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一、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


·一、小孩抚养权代理词的制作要点是什么?
      一、小孩抚养权代理词的制作要点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原告代理词格式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不一定就代表着员工本人面临的境地就是失业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不一定就代表着员工本人面临的境地就是失业的,像是那些正常办理退休的员工就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劳动合同责任已经终止了但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