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有哪些一、《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有哪些表决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权利之一,是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者其出资比例对于公司的运作进行管理和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基本上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表决投票的计算,但是公司法提倡高度自治,也就是如果公司法章程有规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制定的方式进行。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公司股东表决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在资合性的现代公司,股东依出资额享有权益,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支配权力与其对公司投资额的多少成正比,因而股东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平等、资本民主原则,而非现代人合性的民主社会中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17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实行了股东大会制度,采用了一股一票的表决权原则。对于以出资额或所持股份对公司负相应的有限责任的资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国公司法普遍确立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基本原则:一股一票,资本多数通过。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如《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130条又强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换言之,股东依其所持股份享有与其股份数同样数额的表决权,这就是股东表决权平等原则,其主要内容为一股一权,多数通过。这里的股东表决权平等并不是指每个股东享有同样的表决权,而是指每一等额的出资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决权,是股东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按其出资或所持股份的数量享有相应的表决权。综上所述,股东表决权是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开会讨论。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包括变更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公司解散等事项。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如果临时有重要事情需要表决,也可以由法人提起临时股东大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长沙独栋私房征地补偿是多少?
      长沙独栋私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长沙市实际情况,以区为基本单位划分不同的区片等级,原则上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划为Ⅰ区,......


·哪些情况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
      哪些情况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了便于学习和适用,......


·劳动保险起诉状怎么写
      劳动保险起诉状怎么写起诉状范本: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等。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等......


·开车玩手机死亡对方有责任吗
      开车玩手机死亡对方有责任吗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


·在我国患者死亡怎么申请司法鉴定
      其实在医院做手术之前或者患者在接受治疗之前可能会发生的一些风险,之前都会让家属在责任单上签字的。家属有的时候可能会忽略了存在1%的风险率的这样......


·司法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如笔迹鉴定、伤残鉴定等专业问题时,法院通常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用司法鉴定结果来辅助案件审理。那么司法鉴......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有哪些
      三大抗辩权的要求区别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道义或者其他情况,可能会与他人发成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了充分......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意外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意外,那么你们知道7级工伤职工本人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该怎么写那,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7......


·仓管员偷东西属于什么罪
      仓管偷东西属于盗窃罪。如果利用了职务之便偷东西的,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
      债务人已注销债权人挂账一、什么是挂账1、确认某会计要素、会计科目的意思。比如,“挂应付账款”,这里就是指确认为应付账款的意思,也就是,增加......


·一、上班期间交通事故公司赔偿吗?
      一、上班期间交通事故公司赔偿吗?如果不是工伤的话公司没有赔偿义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