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是否可以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是否可以醉驾的这种行为可以说每个司机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有些时候司机涉嫌醉驾,可能只是刚刚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测量标准,而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司机,整个精神意识已经处于混乱的状态,这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有些司机因为自己醉驾受伤的话,首先考虑的问题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是否可以?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是否可以?
  可以的,如果经过专门机构鉴定上伤残等级了,特别是那些影响正常行动等重大残疾的,拿着鉴定报告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伤残证,有伤残证的,在现实生活中,会得到很多的照顾。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 八种醉驾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醉驾司机本人也受伤的话,可以在经过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以后,进行伤残等级评定。问题是作为司机本人来说,实际上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考虑的不应该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这一问题,醉酒并且发生交通事故,这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况,在自己医疗终结以后,检察院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厂辞退员工补偿法?
      工厂辞退员工补偿法有哪些规定一、工厂辞退员工补偿法有哪些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有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但法律也是赋予了受伤职工个人申请认定的权利,因此要是用人单位不积极提出申请的话......


·股东抽逃出资有什么形式
      股东抽逃出资有什么形式一、股东抽逃出资有什么形式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


·夫妻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其实就是在协议离婚方式中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签订的协议书,其中主要是对离婚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就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债务......


·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以说算是单位的老员工,但即使是这样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个时候多数也会涉及到补偿的......


·人民法院接受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接受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条件如下: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有关民事诉讼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有关民事诉讼中止的条件是什么?一、有关民事诉讼中止的条件是什么?有关民事诉讼中止的条件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


·梅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抢夺罪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公然的进行抢夺,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而在抢夺罪判刑的过程中会根据罪行的轻重以......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行为就是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的虚拟环境,利用网民的网络防范意识较弱和网民的猎奇心理。对网民进行一种诈骗手段......


·民法典14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14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日常生活中,有时候人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会出现失误,导致合同内容出现误解,这样一来,会伤害到一方的合法权益。关于重......


·什么是资金托管?
      什么是资金托管?资金托管一般来说是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合作,真正的“资金托管模式”就是让人和借款人分别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系统中开设账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