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其实就是在协议离婚方式中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签订的协议书,其中主要是对离婚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就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清偿进行约定。但离婚协议也是需要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有效,那到底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且该离婚协议已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进行了备案。
  
  二、办理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 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三、协议离婚的手续怎样办理
  
  1、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2、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3、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4、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要比诉讼离婚简单很多,但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不像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没有实质审查权,常常导致婚离了,但是麻烦还有一堆。当事人还需要逐步解决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等一系列的纠纷。如果遇到了什么问题,其实都是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来进行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车辆被追尾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车辆被追尾可以主张哪些赔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


·异地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买房需要什么手续1、异地贷款要保证在本地城市里的缴纳税款,一年以上的证明。并且税款不能断。不过不同的城市可能有不一样的条件要求。需要根据情......


·一、个人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个人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个人摔伤不属于交通事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道路交通事故的主体是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


·几个人起诉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升,人们的经济能力也有所提高,在物质能力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大多人的理财能力得到提高。当一个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时......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如果房屋占用地和土地是一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可以。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办理最新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交易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逐渐壮大。很多人在进行购房的时候选择银行的额按揭贷款。只有购房者将房产证抵押给银行,才可以拿到银行的贷款。如果购......


·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不管是进行房屋的租赁还是机器设备的租赁,此时实际出租物品的一方称之为出租方,当然租赁相关物品的一方自然就是承租方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管......


·抢劫爆炸物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抢劫爆炸物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


·北京前十大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前十大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担保公司是作为借贷第三人的身份出现的,担保公司为个人或企业的借贷行为进行担保,并从中收取一定的利益,担......


·工商总局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的措施是什么?
      一、工商总局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的措施是什么?目前商标局计划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关口前移,从注册、异议等环节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