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认定劳动关系到哪
一、在我国认定劳动关系到哪?
确立劳动关系应当先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立,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处可以与上面部分联系起来。
《证据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在我国,如果要认定劳动关系的话,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就可以。而且在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认定劳动关系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如果自己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工资表,服务证,工作证,或者是考勤记录,这些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致人重伤就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判刑。另......
·民政局调不出来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民政局调不出来离婚协议书怎么办?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写明财产分割、子女归......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一、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如何聘请律师?
外国人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与中国公民享有同样的刑事诉讼权利,但是,其在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方面有其独特性,需要特别注意。首先,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
·商标侵权经营者的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经营者的责任是什么?商标侵权经营者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
·一、如果醉驾血检结果几天出来?
一、如果醉驾血检结果几天出来?按规定,从抽血送检到将鉴定结论送达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9天。其中送检时限最多三日,检验鉴定机构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
·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区别在我国是什么?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是非常高的。这是因为非法集资,他损害了我们国家的利益,所以对于这种行为,必须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同......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什么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归哪一方,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还没有成年的话,那离婚需要处理的除了财产问题外,同时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那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孩子一般归哪一方抚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