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鉴定不复在鉴定有哪些手续?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要求,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伤害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因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或对劳动能力造成损害的,可申请进行工伤鉴定,评出伤残等级,最后根据评级结果支付工伤补偿,那么,如果劳动者对工伤鉴定不复在鉴定有哪些手续呢?
  一、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2.《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7. 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综上所述,关于工伤鉴定不复在鉴定有哪些手续,鉴于一般首次工伤鉴定是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成,因此,劳动者在拿到首次鉴定的结果后十五天之内,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具体需携带申请书、二次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市一级工伤鉴定结论及收到结论的时间证明,被鉴定人基本资料、身份证件、以及病例、诊断证明、化验单、检查报告等资料办理申请手续。同时,规定了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


·合同法违约金怎么计算?
      民法典违约金怎么计算?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


·尚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吗?
      尚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


·检察院审查起诉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吗?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吗?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的具体工作办法:1、及时、主动向检察......


·商标被抢注后可以继续使用吗
      一、商标被抢注后可以继续使用吗?理论上是可以的,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


·离婚现在很多人都是选取协议离婚
      离婚现在很多人都是选取协议离婚,这样的形式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后去办理就会很快。协议离婚又称为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称为双方......


·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


·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
      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


·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越来越完善以及发展,相应的律师也渐渐形成了完备的程序系统。那么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呢?如今......


·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
      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一、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