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现在很多人都是选取协议离婚

离婚现在很多人都是选取协议离婚,这样的形式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后去办理就会很快。协议离婚又称为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称为双方自愿离婚,意思是在婚姻关系因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从这点上来看,很明显就与诉讼离婚不一样了。在夫妻双方共同商量好关于财产分配问题、子女抚养权问题、债务承担问题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并且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定要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去男方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属于离婚的形式要求,如果双方仅仅是都有离婚打算,但是实际并没有办理手续,也就是没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那双方之间其实还是法律认可的夫妻。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内容,就是对夫妻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其中,要求双方离婚是建立在彼此自愿的基础上,否则的话就不能协议离婚。而并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就行了,还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往往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在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查明了情况之后,确实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同时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问题也一并作出了处理,不存在纠纷的,那么可以发给夫妻离婚证。需要带的资料: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注意:离婚协议书里面应当表明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的意思还有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权以及债务承担问题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在关于财产分配问题、子女抚养权问题、债务承担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提起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且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协议离婚看起来很快捷,但是在双方商量协议的过程非常容易出现变数。即使是达成离婚协议,没到最后登记离婚的最后一步,任何一方都有反悔的可能。所以建议当事人要做好思想上、时间上、证据上的一系列准备,委托律师帮助协商时谈判或者在私下协商解决时需要跟律师同步跟进状况。双方商量协议时,要好好沟通交流,不要让家庭矛盾再次升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注意事项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收入的增加,房价也逐渐攀升。在一二线城市的工薪阶层很难全款购房,因此都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房产。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抵......


·侵犯专利权的刑罚罪名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侵犯专利权的刑罚罪名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交通事故诉讼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当事人一方就所遇到的交通事故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旦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那么就意味着开始排期,等到了日子就可以对案件作出审理。那么......


·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找谁
      要根据工程类型来确定。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


·已抵押房屋能否买卖 已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符合售房条件后又将抵押房出卖给消费者的现象已屡见不鲜,那么到底已抵押房屋能否买卖?抵押房的权利受法律限制,消费者......


·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赌债是丈夫欠下的,属于个人债务,此款也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故在法律上也没有清偿义务。我国《婚姻法》41条规定:“离......


·公证处的营业范围有哪些
      公证处,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依法设立的证明机构,没有任何盈利目的,按照公民的公证申请行使公证职能,涉及各种类型的公证,包括民事类、经济类,无论......


·交通违规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违规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产权到期了到哪里续费?
      产权到期了到哪里续费?产权到期了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在线咨询 >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进行注册的重要一步,且在公司法和法律领域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您对于公司注册地址的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