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走私核材料罪是什么?

核材料是制造核武器必不可少的关键材料,也是各个国家重点控制的战略物资,一旦核材料流失,被犯罪分子利用,将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破坏,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尤其在国外,少数恐怖组织和黑社会都有过走私核材料的行为,那么,走私核材料罪是什么呢?
  
  一、走私核材料罪的含义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二、走私核材料罪认定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应予双罚。2、本罪系故意犯罪,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核材料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之进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知白己所携带、运输或邮寄的是核材料,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处罚。至于其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这种目的,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三、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
  1、根据本条规定,犯本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或大量走私的;走私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或者危害严重的主犯;因走私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造成了严重的国际影响的等等。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根据相关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应以本罪依照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3、根据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辑私的,应以走私核材料罪和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综上所述,走私核材料罪是什么认定标准,主要看行为人是否故意,如果是过失行为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过程中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按其他罪名论处;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从3—7年到7年以上,直至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所谓的代通知金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


·土地开发补偿款是什么
      土地开发补偿款是什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开发,这就涉及到了土地开发补偿款的问题,很多人十分关心土地开发补偿款是什么?土地开发......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的建立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大多数人普遍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的双方之间就存在了劳动关系,在双方权益受到侵犯时就会受到劳动法的保......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是两年,具体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


·怎么写离婚抚养权起诉状?
      怎么写离婚抚养权起诉状?离婚抚养权起诉状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助,安置给其的房子,也叫动迁房。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只要有被拆迁的需要,......


·人身损害诉讼费计算
      当产生人身损害赔偿需要进行官司时,先要向法院提交资料申请起诉,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需要收取适当的诉讼费,那么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人身损害诉讼......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多长 ?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多长?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多长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


·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入职方式?
      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入职方式?1、社会招聘何谓社会招聘,社会招聘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往届的有工作经验的人群,基本上已经从事工作2年以上,比较关注的是......


·婚后购房合同写谁的都一样吗
      要看具体情况。婚后购房合同写谁的名字,所有权归谁要具体分析一下。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