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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重伤的范围是什么?

在生活中发生纠纷有时会动手,在调解纠纷时,一般要对伤势进行司法鉴定,才能判定是不是能立案。如果司法鉴定的结果是轻伤或者微伤,不能被立为刑事案件,如果是重伤,可以申请立案。因此司法鉴定重伤的范围决定了何种伤势能够立案,司法鉴定重伤的范围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重伤的范围是什么?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性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二、被打伤后多久做做司法鉴定有效
  
  被打伤后,伤情鉴定就应该尽快做,如果做评残鉴定就得到出院后病情完全稳定后再做。 公安机关说需要做司法鉴定才能立案,应当是指立刑事案件,这应当取决于受害人的伤情是否属于轻伤或者重伤。如果鉴定结论为轻微伤,公安机关不能立刑事案。而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病情稳定或者治疗终结均可做司法鉴定。故此,有些情况(比如病情稳定)无需出院即可做司法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评定时机 伤残鉴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在司法鉴定中,如果受到的伤害属于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中的一条就属于重伤。对于伤势的鉴定应该在判决之前完成,而且鉴定时要实事求是,在鉴定完成后要对鉴定结果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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