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具体相关原则规定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上所述,关于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包括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受父母离婚而改变,抚养权得到保障。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可以协商解决,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关于婚姻法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子女怎么起诉父母要抚养费
在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这一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子女的抚养费理应有父母双方一同支付,如果双方父母离婚,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大部分是由不抚养......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
·单独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单独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一、单独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单独继承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1、如果是法定继......
·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一、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
·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是如何处罚的
在发生了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其实不是必然就会构成医疗事故罪,这还要看具体事故的程度是否达到了犯罪的要求,如果没有达到的话,则只能按照一般的医疗......
·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多久一、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多久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至于执行结束的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并无明确的......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八条非......
·一、6年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6年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6个月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
·民事诉讼时效时间大概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时间大概是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时间大概是多久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