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鉴定完后续治疗费还能报销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鉴定是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在受到伤害之后,想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于是选择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等级鉴定,然后会根据鉴定的等级结果进行赔偿,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完后续治疗费还能报销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工伤鉴定完后续治疗费还能报销吗
  
  
  一、在职期间
  
  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离职后
  
  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后,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法律界人士现存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后续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种意见认为,工伤职工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以超出医疗补助部分为限,如果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应由用人单位就超出医疗补助金范围的部分予以承担。
  
  第三种意见,治疗工伤是劳动者恢复身体健康和延续劳动能力的必经过程,劳动者不应为此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报销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3、工伤认定结论;4、其它资料。
  
  【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报销流程:
  
  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
  
  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报销比例: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报销比例100%。
  
  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之前,首先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完后的后续质量费用报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比如说如果是劳动者在职期间,买有医疗保险的,这些后续的治疗费用将会从工伤保险中扣除。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债务纠纷随处可见又不好处理,若是没有注意一些重要的细节,债务纠纷还可能酿成新的纠纷。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出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公司股权治理的需要,有时候公司会将部分股份进行转让。公司将股权转让后会......


·女方的嫁妆属于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否是共同财产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男方要给女方一定数额的结婚彩礼,而女方一般也是要陪嫁嫁妆的。那这个嫁妆属于共同财产吗?要是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话,一旦夫妻离婚,......


·如何进行医患维权
      如何进行医患维权一、医疗事故等医疗纠纷发生后最紧要的是什么?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最重要的事情应当是立即复制病历“客观性病历资料”、封存“主观性......


·公司法人联系方式变更程序材料有哪些?
      随着商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常常会出现公司并购现象的发生,这里面必然要涉及到公司法人联系方式变更,我们都知道,一般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续展要提前多久办理?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续展要提前多久办理?一、商标注册的有效期续展要提前多久办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股权质押也就是将股权进行抵押,股权是一种权利,因此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并......


·保证书中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
      在婚姻中双方发生矛盾时,有时为了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当事人会选择写保证书,以求得对方的谅解。有些保证书中会有“净身出户”这样似乎带哟惩罚性的条......


·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被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判定违法,之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恢复与劳......


·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期?
      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期?一、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期?首先,律师见证遗嘱,只要是有效的,那么就跟一般的合同或者是说协议一样,都是有效的,过了......


·他人交通过失致人死亡罪车主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近几年中,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越来越多,道路上的车辆数量日益增加,因为驾驶员的违规操作出现的交通事故也是不断增加,如果出现他人交通过失致人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