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他人交通过失致人死亡罪车主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近几年中,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越来越多,道路上的车辆数量日益增加,因为驾驶员的违规操作出现的交通事故也是不断增加,如果出现他人交通过失致人死亡罪车主赔偿金额是多少呢?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具体的赔付金额还需与死者的家属进行协商。
  
  
  一、他人交通过失致人死亡罪车主赔偿数额:
  
  
  应赔偿多少金额要看死者家属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死者家属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当然,如果是由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则赔偿金额或项目不可不受上述规定。依照法律这样的事故适用交通肇事罪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罪,比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轻很多,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受害人家属积极赔偿,又能积极认罪,一般判处缓刑,也就是判二缓三或者判三缓五。
  
  
  二、《刑法》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三、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
  
  
  因此这些赔偿项目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他人交通过失致人死亡罪车主赔偿金额是多少,在近几年中,社会中也是时常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可能不仅会给对方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可以会危及他人生命,事故责任方按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受伤者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解除租赁备案网签需要多久?
      解除租赁备案网签需要多久?房屋租赁备案网签后还是可以更改的,如果已经备案,在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


·业主委员会自治服务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业主委员会自治服务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一、业主委员会自治服务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回避?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回避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


·我国最早推出租售同权政策的是广州,该政策一经推出,就引起了社
      我国最早推出租售同权政策的是广州,该政策一经推出,就引起了社会上广泛的讨论。租售同权政策确实可以为外来人员解决一系列问题,所以各大城市也开始......


·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一、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劳动者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
      劳动者在生产作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工伤伤害,严重威胁了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工伤情形,就需要我们及时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使自身权益得到......


·法律上探视权如何规定合理?
      现如今有许多感情不和而离异的家庭,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孩子依然有着很深的感情,当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想要见自己的孩子,需要符合探视权,许多人不了解探......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吗?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1年吗?是。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贿罪立案标准
      刑法上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有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种。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区分的关键是犯罪主体: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要多久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要多久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一周到一个月的时间。公司同意正常离职,但要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在月底才能离开公司......


·租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租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租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