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时一方了转移财产该怎么做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然而有些人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就转移、隐瞒了本该进行分割的夫妻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发现离婚时一方了转移财产的话应该要怎么做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一方了转移财产该怎么做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法律怎么处理?
  
  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单位违反前述规定的,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配偶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可以。《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如何防范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
  
  当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濒临崩溃,不得不面临离婚的痛苦选择时,一些当事人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家庭财产,开始在对方不知情时,大量转移和隐匿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这里为善良的当事人提供一些方法防范这些风险。
  
  1、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房产本等重要文件和资料,防止对方利用。
  
  2、对自己和对方的财产状况有清晰的记录,且都有可靠的证据或者收据资料。例如对方如有股票账户,你应该对其账号和开户行做到心中有数,这样的话,即使对方不承认,也可以申请法院去查询。
  
  3、注意收集购买各种大件家电或者不动产的发票和收据等。必要时,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清理和记录,并请朋友作证。
  
  4、如发现家中家电或者其他用品被转移,可立即报警,这样在诉讼中可增强法官对该证据的采信度。
  
  5、对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如有怀疑,应尽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询相关的信息。
  
  6、如已经发现对方转移或者隐匿财产,应及时制止,或者保留有关的证据,以备诉讼时运用。同时,可以征求律师意见,及时提起离婚诉讼,申请法院调查对方财产状况。
  
  明显是对另一方合法利益的侵犯,毕竟此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就应该在离婚的时候拿出来一起进行分割,当然虽然不一定能保证百分百的均等分割,但至少也是根据夫妻之间的实际情况作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


·寻衅滋事可以取保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的,这个过程中其实就有可能依法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当然这也是允许委托律师来申请取保候审,一旦......


·一、醉驾新政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醉驾新政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


·公司倒闭员工补偿
      公司倒闭员工补偿当公司倒闭时,很多与员工切身相关的利益一时间都没了着落,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如何补偿呢?不用担心,我国《劳动法》已经对公......


·应如何对清算财产进行分配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规定监狱关押地区限制的目的是什么?
      规定监狱关押地区限制的目的是什么?规定监狱关押地区限制的目的是由于各地的司法自愿都是十分有限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关于重婚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重婚本身属于民事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因为对家庭和谐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而我国才会将其上升为刑事犯罪,即重婚罪。除了《刑法》中对重......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
      债务人有没有偿还能力、会不会逃避到期债务对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很多人为此苦恼,并为此想出不少方法。其中就有人提到,如果有人为债务人担保,那就......


·开除员工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开除员工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


·车俩高空坠物砸损保险怎么赔?
      一.车俩高空坠物砸损保险怎么赔?1.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