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现如今,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力求建立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换句话说就是将所有事情都纳入到法律体系中,例如建筑行业,以建筑工程承包流程为例,我国对其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并非个人心血来潮就可以签订承包,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流程具体的过程是什么呢?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指在在建筑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相关流程分配工作。
  
  主要的承包流程包括:
  
  (1)项目启动
  
  (2)项目初始阶段
  
  (3)设计阶段
  
  (4)采购阶段
  
  (5)施工阶段
  
  (6)试运行阶段
  
  (7)合同收尾
  
  (8)项目管理收尾八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4、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
  
  5、施工阶段: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
  
  6、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
  
  7、合同收尾:去的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去的履约证书。
  
  8、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简单来说就是以下几个步骤:收集项目招标信息——分析、选择意向项目——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析--制定投标策略--现场勘踏--招标问题澄清--编制招标文件--投标)——开标——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施工。招投标有专门的《招标法》的,还有造价师考试教材里面有招标的范围(哪些项目需要招标)、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的流程、时间节点要求,常用的投标策略,内容很全的,中标后主要是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业主的话还要去建设管理部门去备案、同时要通知没有中标的单位、并退回这些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由此可知,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一个行业内默认的且受到国家法律的管辖的一个领域,我们在承包建筑工程时要严格按照它的流程一步一步的走,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为了节省时间或者为了省钱而跳过某些步骤,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难以预计的麻烦。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虽然协议离婚不需要离婚夫妻去法院打官司,但也不能轻视,毕竟处理的都是自己的事情,稍不注意就会在离婚之后受到损害。并且协议离婚也是会产生法律风......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后更改是否可行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后更改是否可行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


·执行死刑现场是否允许民众参观
      执行死刑现场是否允许民众参观?死刑执行现场不能进行参观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


·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2017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对于很多沈阳的城镇居民,尤其是需要自己购买医疗保险的居民而言,此时最想了解的莫过于2017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规定了......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非法拘禁罪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对于肇事方还是受害方,如何采取争取的处理措施应当说是至关重要。(2)要配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界定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


·怎么对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划分
      怎么对交通事故追尾责任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


·离婚后协议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个人的关系或者是矛盾没有处理好很可能走到离婚的地步,但是如果已经有了孩子还是想要离婚这个时候就要签订离婚协议,要处理好孩子的......


·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多人共同预谋实施抢劫的时候,则此时就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自然在对共犯作出处罚之前要先作出认定才行,以免出现冤假错案。那究竟抢劫罪共......


·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会就离婚各种事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包括了财产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