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山西省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山西省标准是多少?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需要结合故意伤害给被害人造成的后果,结合实际情况计算赔偿标准,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总之,对于山西省的故意伤害赔偿标准不能提供准确的答案,其实,类似于故意伤害这种人身侵权赔偿案件,并不是看发生在哪个省份的,就算发生在山西省,或者说发生在同一座城市,赔偿标准不能跟其他人去比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制造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毒品犯罪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毒品犯罪包括制造毒品罪、运输毒品罪、走私、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等。而就制造毒品罪来看,制造毒品罪的构成......


·一、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一、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由受害者自行垫付,虽然对于肇事的受害者是不需要自己支付医疗费的,但是事故发生初,此交通事故......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司法鉴定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需要进行承租土地评估,承租土地评估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纯粹土地的出租行为是比较......


·在我国强制戒毒后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强制戒毒后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吸毒本身潜在的社会危害力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对于这些长期吸毒成瘾的瘾君子国家相关单位会作出强制戒毒......


·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
      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随着国家的科技兴国的战略的实施,国家支持和鼓励大众进行创业,更加重视科技类的创新与发展的公司。科技的比拼未......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
      随着租房市场的发展,国内租房市场也在越来越像规范化方向发展,大多数租客也越来越倾向于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就涉及到了要缴纳相应的各种税,......


·法律上的事实婚姻指什么
      法律上的事实婚姻指什么?事实婚姻是指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我国政策、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我......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平日生活中,我们时不时就会听到一些有关债权转让的问题。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从债权转让的含义来看,这是我......


·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存在着许多因工作而致残甚至失去生命的公民,他们中有热血报国的军人,也有兢兢业业的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因公致残或牺牲,都会得到国家颁发的......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呢?一般来说,社会抚养费是对于那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超生的家庭征收的行政收费,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就是鼓励家庭计划生育以减少我国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