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集资与非法集资有什么联系?
一、非法集资与民间集资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集资实质是民间借贷的变异形式,是民间借贷向专业化形态(私募基金等)演变过程中的一种中间形态,尚不具备私募基金、私人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的专业化程度,风险特征比较明显。
非法集资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或其他骗取集资款的手段,向社会公众大量募集资金的行为。
民间集资不一定是非法集资,但是非法集资包含不合法的民间集资。
二、合法民间集资和非法集资区别
根据《指导意见》,对未经社会公开宣传,在单位职工或亲友内部针对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一般不作为非法集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行为人有还款意愿,能及时清退集资款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可免予刑事处罚或不作为犯罪处理。
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有主观上的故意;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暂时占有、使用的目的,指非法占为已有或使第三方非法占有);3、必须是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界定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文件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合法民间集资特点
(一)、融资规模逐渐扩大。
(二)、活动渐趋理性。
(三)、贷实施步骤便捷
(四)、活动渐趋理性。
(五)、半公开化
(六)、利率逐步攀升。
(七)、期限短期化趋势明显。
(八)、资金用途多样化。中小企业主要用于弥补流动资金不足
(九)、活跃程度与各地经济总量、民营经济发达程度和区域金融生态发展水平相关。
(十)、信用度高,融资及协议方式灵活多样。
(十一)、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更多寻求法律支持和保护。
(十二)、资金来源以个人为主,融资渠道多元化。
(十三)、形式多样。
四、非法集资处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罚
民间集资是半公开或者不公开的,集资对象也是固定的,而非法集资是在社会上公开宣传且对象不固定。然而我们也要警惕借着民间集资的名义做着非法集资的活动。从现在开始,多给长辈和晚辈普及有关非法集资的知识,让他们提高警惕,告诉他们不要相信投资返利的活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1、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
·一、交通事故人伤简易程序可以适用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简易程序可以适用吗?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况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
·一、醉驾在看守所7天后会通知家属吗?
一、醉驾在看守所7天后会通知家属吗?醉驾在看守所7天后是必然会通知家属的,但是原则上应该在24小时之内就必须告诉家属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
·家庭暴力的证据
遭到家暴应收集哪些证据?(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
·自诉案件能否逮捕
不一定,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完全根据案情的需要而定。有证据来证明被告是有犯罪实......
·符合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区别有什么?
符合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区别有什么?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最主要区别,则在于它们的功能有所不同:犯罪概念的功能是从整体上回答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
·女方出轨要离婚财产能分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多或少都会有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完全没有在一起的可能性之后,选择的只有离婚,离婚就面临着各种问题处理,共......
·试用期请假会影响转正吗?
试用期请假会影响转正吗试用期请假一般不影响转正,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假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符合《劳......
·行政强制执行执行费收取向谁主张?
行政强制执行执行费收取向谁主张?一、行政强制执行执行费收取向谁主张?由被执行人支付执行费,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可以......
·私募基金监督机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监督机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机构法律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及......
·普通员工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普通员工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