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债权债务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一、广州海珠区债权债务律师费是如何收的?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1、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部分不超过4%;2、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部分不超过3%;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部分不超过2%;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1.2%;5、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0.7%;6、5000万元以上 部分不超过0.5%。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二、债权债务纠纷如何起诉?
1、诉讼状的准备你需要的准备除了一纸诉状,还要有最重要的证据,借款或者欠条凭证,借贷关系的证明,合同。如果这些都没有还要起诉,那就需要多费一些周折,利用专业的合法的途径获取证据,收集证据,并且在对债务人起诉的情况下,要对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有所了解。2、贯穿债权诉讼中的秘诀当一切准备都完成,起诉之前还要做的就是诉前保全,因为债务人很有可能成为老赖,或者已经是老赖的债务人已经在将财产转移的路上。诉前保全或者在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都是为债权实现的最安全措施。3、管辖法院,诉讼时效到被告居住地管辖法院起诉或者在借贷合同签署和履行的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计算。4、强制执行法院进行调解后,仍不能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根据具体债务纠纷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责令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并且支付违约,利息,损失等赔偿款项。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更强有力的请求,运用强制性的措施——强制执行。
三、债务纠纷需注意哪些事项?
1、及时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多为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证据效力,调解过程中对事实的承认,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3、财产保全,一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法院可基于另一方申请或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4、继续履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债的,应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随时请求法院执行。综上所述,广州海珠区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是按照争议财产的一定比例收取的,分为多个档次。另外,律师还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花费时间多少等确定律师费用。这笔律师费是债务纠纷案件原告缴纳的,如果其赢得了官司,则律师费和诉讼费应该由被告承担。每家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海珠区居民可以多对比了解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怎样取证的?
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怎样取证的?强奸案取证方式很多,有以下方式可以取证:1、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涉及哪些法规文件?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主要就是针对一项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资料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当然,这些规......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司法鉴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不自行回避的,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
·饮酒驾驶a2证怎么处罚
A2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降级扣12分并暂扣六个月,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
·对同一诉讼标的进行拆分可以吗?
对同一诉讼标的进行拆分可以吗可以,除了必要共同诉讼,其他诉讼,即使是普通共同诉讼,都是可以分开起诉的。必要共同诉讼,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
·侵占罪如何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我们总能听到,那么具体指的是什么?“侵占罪”简单来说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拒不交还,比如捡到他人的财物,自己私自藏匿,这样就可能......
·女方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女方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是什么??一、女方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
·一、在试用期被企业辞退吗?
一、在试用期被企业辞退吗?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可以辞职劳动者,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所以原则上来讲,试用期的员工与转正后的员工不会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