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保期限规定有哪些
一、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
二、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四、市政工程保修费用
在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义务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
五、市政工程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还列举了保修范围、内容、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费用等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我们建议您可以去找相关专家来更仔细的咨询这方面的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证明范本是怎样的?债权债务行为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不管是基于生活或者事业都有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涉及的金额都不在少数,......
·教授的职务发明属于学校吗
教授的职务发明属于学校吗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
·私人企业员工生病辞退的有补偿吗?
有补偿的,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因为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
·为什么要签合同?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为什么要签合同?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合同作为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但是我们为什么要签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他对......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江苏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江苏......
·房屋转租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房屋转租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
·诈骗三万块钱判刑多久
诈骗三万块钱,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缓刑人员可以不回户籍地吗
缓刑人员可以不回户籍地吗?缓刑人员可以不回户籍地,但需要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
·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所有
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所有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