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南京浦口鱼塘征收多少钱一亩

南京浦口鱼塘征收多少钱一亩关于南京浦口鱼塘征收的标准的问题,我们看到有许多当地居民在网上的咨询,对于南京浦口鱼塘拆迁征收的补偿标准,当地传言的补偿标准众说纷纭,存在补偿标准差别巨大的说法,那么南京浦口鱼塘征收多少钱一亩?据查,南京浦口地区的拆迁标准主要参照:浦政发【2004】107号文、浦价发【2004】32号文、浦价发【2005】115号文,如果您对相关拆迁政策存在疑问可到拆迁点或街道拆迁办进行咨询,街道在拆迁过程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决不让先拆的群众吃亏。同时,我们也查询到《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办法》宁政发[200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制定。办法对南京浦口征地拆迁的作出了具体管理办法,使得该地区的拆迁标准有据可查。为此,浦政发〔2011〕153号文也印发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适用于《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浦口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标准分别对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四、被征地农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临时用地、取土用地、堆土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执行时间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通知中第十四条土地补偿费按土地补偿费综合标准计算;第十五条土地补偿费按以下规定支付和使用等对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如果您想查询鱼塘征收补偿标准,可参照本通知中的补偿标准。综上所述,关于南京浦口鱼塘征收多少钱一亩的问题,当地政府在拆迁安置各类土地或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上均已经出具了管理办法和补偿方案,如果想清楚地了解鱼塘征收多少钱一亩,未有吃透政府的拆迁方案和补偿标准,并根据补偿标准中的参数进行评定,根据自身鱼塘的实际情况详询当地拆迁点或街道拆迁办的人员来详细计算补偿的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般婚前老人财产如何分配
      一般婚前老人财产如何分配一、一般婚前老人财产如何分配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候归登记人......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如何办理?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


·涉嫌危险驾驶案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涉嫌危险驾驶案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一、涉嫌危险驾驶案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涉嫌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后一般还会判刑。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


·外地户口在北京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
      外地户口在北京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一、外地户口在北京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符合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办......


·盗窃罪即遂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即遂标准是什么?以被盗财物与物主的关系状态为依据,已使财物脱离所有人或保管人实际控制的,为既遂,反之为未遂。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是盗窃......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婚姻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只有证明了夫妻感情的破裂,那么才能导致夫妻婚姻的破裂。那么夫妻婚姻破裂的情形也就是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呢?具体包括了怎样的情形?我们整......


·一、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一、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理手续?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


·网络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网络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