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使用权房税费有哪些?

除了广为人知的商品房、安置房等房屋类型,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房屋类型较为小众,我们较少听说,比如房改房,比如使用权房。在实际房产交易中,高房价当前,一些较为廉价的房产尽管十分小众,但总能受到您关注。于是,群众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疑问,比如使用权房税费有哪些。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使用权房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二、使用权房可以交易吗?
  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卖。
  使用权是和产权相对的,又称公房,也就是公家的房子,属于国家的,拥有的是使用权,所以每个月需要交房租,要变成产权的也就是自己的很容易,那就是把产权买下来,这个房子就变成自己的了。使用权的房子也有房证,是个小本子,比个人产权的房本要小很多。
  使用权的房子在法律上可以买卖,和产权的房子没什么太大区别,价格肯定要低一些,另外交的更名过户费也要少一些。区别最大的就是使用权的房子卖的时候必须由单位开介绍信,房子才可以卖,因为这个房子是单位的,但是这个问题不大。
  使用权房交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将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使用权房,可以将购买的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产权单位一般在年初和年中两次布告通知。可以拿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目前使用权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开放,能够上市进行买卖交易的非常少,除非是获得产权单位同意后,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把使用权变成产权,才能进行买卖。
  (二)房屋置换除了将使用权换成产权进行交易外,还可以通过房屋置换进行过户。在通过置换进行过户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双方都应持有北京市户口,另外一点是不能进行贷款按揭。通过房屋置换并不能取得使用权房的产权,但可以享有出租的收益权和一定限度的处置权。一般只有拥有本地户籍的人才能购买使用权的房屋。
   三、使用权房税费
  使用权房如上市交易,那么就像普通房产一样,依照房产规格缴纳契税、房产交易税、个人所得税等。如是出租,则会涉及出租费、物业费等杂费,也同样会涉及个人所得税。
  使用权房简单而言就是公派房,是特殊时代下的产物,可以出租,符合一定的条件也可以交易。其交易或者出租所产生的税费,就和普通房产一样,只需要按照国家正常标准来执行就可以了。使用权房税费的问题就由编辑为您介绍到这里,如果您正好涉及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当地房产交易负责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具体怎么分配?
      1、劳动关系问题:劳动者主张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由劳动者对劳动关系存在进行举证。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初步......


·精神病怎样办离婚
      一方患有精神病,不可以协议离婚,精神病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起诉离婚,由法院审判。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


·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一、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


·假释取证后要多长时间释放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上网公示。法院公示后两周左右开庭后当庭释放。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该有哪些区别?
      对工伤方面的问题您比较熟悉的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不少人都不知道这个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不是存在什么区别,或者还是说这两者可能就是一......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1、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


·过失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工程事故甲方有责任吗
      甲方没有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包括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在收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调查事故发生......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


·离婚一年以后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怎样办理
      离婚一年以后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怎样办理双方可以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判决。1、哺乳期内的孩子,为保证孩子健康成长,一般......


·一、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强制保险分四种限额,医疗、死亡伤残、财产,以及无责。总体来说,强制保险赔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