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租赁合同有哪些形式 租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在实际进行租赁的过程中,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当事人一般都会要求签订租赁合同,但由于不是很了解法律,在租赁合同的形式上面可能就拿捏不准了,也不知道应该签订什么形式的租赁合同。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租赁合同有哪些形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合同有哪些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从上文的介绍中了解到,若属于不定期合同的话,在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但要是定期合同,并且约定的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那么就必须签署书面的租赁合同了。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工程挂靠劳动纠纷?
      什么是工程挂靠劳动纠纷?随着城市化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来城市打工,而建筑业门槛低,成为了大多数来城务工人员的首选,但问题也来了,许多务......


·离婚后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公司偷税漏税和股东是否有关系
      公司偷税漏税和股东是否有关系?公司偷税漏税如果股东不知情就没有关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


·工程投资合作模式有哪些?
      工程的资金渠道很多,资金不足的时候可以请合作方进行投资,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工程涉及到的资金通常都是很多的,需要一个合适的工程投资合作模式来保......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尤其是因产权不清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尤其是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如何防范这些纠纷的出现?其实可以通过实现了解购买二手......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下,商标与市场经济具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其中的商品和服务都不能缺少品牌,由此则在一定......


·法院自诉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法院自诉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法院自诉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般是1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绵阳醉驾构成了怎样的犯罪
      绵阳醉驾构成了怎样的犯罪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


·被执行人恐吓申请执行人怎么办 一、被执行人恐吓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恐吓申请执行人怎么办一、被执行人恐吓申请执行人怎么办?被执行人恐吓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恐吓他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比如,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


·我国对储蓄管理条例最新解释是什么?
      我国对储蓄管理条例最新解释是什么?随着人民生活的富足,手指中的资金一旦达到一定数量就会进行储蓄。而我国对储蓄本身也有着较强的约束,防止因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