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
  
  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如果企业和个人想要合法使用土地,就要先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实际中,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并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就可以无期限使用土地了吗?相信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真的吗?请往下阅读了解。
  
  一、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真的吗?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因此,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不是真的。
  
  二、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真的吗?对于这一问题的答案,我们可知土地使用是有期限规定。根据土地使用用途的不同,土地使用期限有不同的规定。现在以我们居住用地而言,最长不能超过70年。如果超过期限,就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约,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婚姻法》中有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未成年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那具体说来,父母在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给未成年子女呢?这是让......


·劳动合同是什么?劳动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参与工作时签订的合同,它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应有权益和规范劳动者得义务,但是我们常听说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话是没有......


·一、交通事故伤残抚养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抚养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相关规定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暂予监外执行管理规定有哪些?
      对犯罪者宣判刑罚后,缓刑人员进行社区服刑,非缓刑人员因身体原因在监狱服刑期间无法继续服刑的,由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监外执行矫正、医治等。监外执......


·职务发明司法解释有规定职务发明的归属吗?
      职务发明司法解释有规定职务发明的归属吗?职务发明司法解释有规定职务发明的归属权一般属于单位,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


·申请监外执行归哪里管?
      申请监外执行归哪里管?监外执行可以向服刑的监狱直接申请,对于犯了罪被判刑的犯人,如果因为身体原因而不能去监狱服刑,那么就需要申请监外执行,那么......


·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
      一、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政府责任原则、一般公开原则、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及时公开原则、......


·扩大海外并购基金规模有什么作用?
      扩大海外并购基金规模有什么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海外并购的蓬勃发展,海外并购基金规模也随之扩大。海外并购基金对于推动企业开展海外并购有重要帮......


·欠条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可以超过本金吗?
      欠条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可以超过本金吗?欠条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可以超过本金吗?需根据具有情形确定。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若违约金及利息总计超过该......


·雇佣童工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法律规范,对其享有的各项权利进行了规定。根据这些民事法律我们可以知道企业单位是不得雇佣未成年的......


·三期女工裁员如何赔偿
      如三期员工并未违法违规违章,则一般属于违法解除,需要向其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及相应的三期待遇。三期女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