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由于夫妻债务中有所区分,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对于不同类型的债务实际的处理也就不同。其中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在离婚的时候才必须要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时常发生,给受害人以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甚至还会使家庭因失去主干劳动力而陷入经济困难的状况。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事故责任人必......


·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撤销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消灭?
      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撤销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消灭?撤销权是一种权利,需要妥善运用,当然拥有撤销权的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我......


·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形式应该怎样写
      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形式应该怎样写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工伤认定申请表如何填写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


·在深圳酒后驾驶机动车要什么处罚
      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mg小于80mg/100ml的,属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醉驾。一、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需要承担的行......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


·企业破产清算时限是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时限是多久?企业经验困难,资不抵债的时候,就要进入破产程序,开始破产清算。对于职工而言,其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在破产财产清......


·汽车划痕险出险也会影响下一年保费吗?
      一、汽车划痕险出险也会影响下一年保费吗?一般来说,车险投保后,若在保障期限内出险,不论您报的是什么险种,第二年都无法享受优惠。根据政策,若......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是什么一、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债权清册,为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的、记载其所享有的全部债权的一览表,对应地......


·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


·一、林权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林权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就是共同财产的范围,否则就不属于是共同财产......


·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严重吗?
      信用卡消费如今已经是年轻人消费的主要形式之一,对于持卡人来讲,要合理使用信用卡。如果恶意透支信用卡,拒绝还款,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很可能会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