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
一、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
债权清册,为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的、记载其所享有的全部债权的一览表,对应地说明相对人对债权人所负的一切债务。它是法院、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审验债务人所有之财产的主要依据。债权清册必须详细记载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总额,债权的性质,各债权相对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所在地)及其所负债务额,债务清偿期等。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附有担保,为物的担保时,应记明担保物的名称、处所以及担保债权额;为人的担保时应记明保证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所在地)以及所保证的债权额等,债务人应当依诚信原则造具债权清册,不得虚报或者瞒报其所享有的债权。
债权债务清册只包括企业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以及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
二、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书写格式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3)请求事项。债务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债权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
2、正文
(1)事实。
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则应当写明:
① 企业情况。应写明企业性质,何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登记核准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数额,经营的范围和方式,产品的名称、规格,职工人数等。
② 经营情况。简叙经营生产情况,何时开始亏损,亏损情况,原因是什么,采取过何种扭亏转盈的措施,效果如何等。
③ 欠债情况。要写明主要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情况,共欠债多少元,所欠债务是否到了偿还的期限;拖欠税务机关税款多少元,亏欠本企业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等各多少元,内外共欠债多少元,企业所欠债款与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相比,前者数额已相当或超过了后者的数额。
④ 破产还债,已征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的同意。
列举证据,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有: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会计报表、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数额,有无争议等);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事实部分则应当写明:
① 债权债务形成情况。应当写明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什么性质,数额多少,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具体情况如何,债权是否到了履行期限等。
② 讨债情况。债权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讨债,结果怎样。
根据掌握的资料,说明债务人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已符合法定破产还债条件。 列举说明,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有:债权发生事实的有关证据;债权性质、数额的证明材料;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等等。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是相当大的,因为两者服务的主体就不一样,所以说功能也不尽相同。在我国法律中对于两者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建议遇到两者的人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条例,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企业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
企业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一、商标注册预先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
·抽象危险犯涉及到的罪名有哪些
抽象危险犯涉及到的罪名有哪些一、抽象危险犯涉及到的罪名有哪些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
·一、房东提前收店面违约金是多少?
一、房东提前收店面违约金是多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
·没有工伤鉴定书能否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您对于工伤鉴定之后肯定是会出去一个工伤鉴定书都比较了解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并没有工伤鉴定书,那么这个时候就有人想要知道没有工伤鉴定书能否......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有的购房者发现,在实际交房的时候房屋的面积与当时买房合同中约定的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实际面积是多了还是少了,总是会产生一定的争议的。......
·一、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
一、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
·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被告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逃脱法律制裁可能性的时候就会开始寻求能够减轻处罚的办法,而认罪就是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唯一能作的事情,法院在得到被告认罪......
·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其实在法律是应该叫离婚起诉状,是民事起诉状中的一种。自古以来,打官嘛,起诉状少不了,夫妻要离婚,协商解决不了问题的,或者有一方死......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的情形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
·企业融资面临哪些风险?
企业融资面临哪些风险?企业在设立成功之后,需要从事各类经营管理活动,由于企业在设立之初,资源有限,故而设立资本是无法满足这些经营管理的需求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证明怎么开
继承人放弃继承证明怎么开?1、继承人放弃继承并不需要开具什么证明,只需要做一个放弃遗产的书面声明书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