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年金,如果单独拿出来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具体的含义。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建立,不仅可以树立公司的形象,同时也可以增加对人才的吸引。我国法律法规为了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以及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制定了相应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下文即是具体内容的介绍。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第七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第八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第九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企业缴费;
  
  (二)职工个人缴费;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第十条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十一条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
  
  第十二条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三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十四条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十五条 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
  
  第十六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七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之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第十八条 确定受托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方为企业,另一方为受托人。
  
  第十九条 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帐户管理机构作为帐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帐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
  
  受托人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受托人与帐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确定委托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条 企业年金基金必须与受托人、帐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企业年金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 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其他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5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
  
  对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而言,企业年金是对其的重要补充。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以自愿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其中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所缴纳的费用由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缴纳。总体来看,企业缴纳的费用,多于个人所缴纳的部分,所以说这对职工是有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具备法律效力么?
      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具备法律效力么?父母的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


·司法鉴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在生活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与本案件相关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司法鉴定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证据的效力,这也是对案件处理的一种辅助......


·撤销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


·故意伤害拿刀砍人怎样量刑
      故意伤害拿刀砍人怎样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


·法律规定醉驾须要坐牢吗?
      法律规定醉驾须要坐牢吗?只要是醉驾,就会判刑。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


·一、夫妻离婚法律上财产分割的意义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法律上财产分割的意义是什么法律上财产分割的意义在于双方离婚时关于共同财产问题,应该本着协商为主,审判为辅的原则进行。其根本目的......


·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规定有哪些?
      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规定有哪些?【著作权限制】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


·软件著作权人登记机构是哪里?
      软件著作权人登记机构是哪里?软件的开发是当事人通过脑力劳动而获取社会报酬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每一个软件的研发都是特别的复杂的,而且在软件研......


·酒驾问题自从有了车辆就已经存在了
      酒驾问题自从有了车辆就已经存在了。即使在以前马车也时有酒驾的发生,只不过情节没那么严重而已。醉驾的检查有好几种,其中的一种是醉驾血检110毫克/......


·投敌叛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投向敌人,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


·敲诈勒索罪6万元判几年
      敲诈勒索6万元,达到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