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

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k、契税缴讫凭证;
  
  l、土地审批单;
  
  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
  
  1、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1、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
  
  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二、单位或个人办理国有土地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
  
  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其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正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
  
  2、个人办理补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声明作废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五)、抵押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申请报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综上所诉,关于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土地使用证申请办理流程主要有以上提及的四项内容以及需要提交的各项材料。如果是商品房,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了,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房地产产权证就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证。但是一般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证都是由开发商一起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监视居住被退侦了会被羁押吗
      监视居住被退侦了会被羁押吗不会,监视居住本身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只要你不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对你进行羁押。但如果监视居......


·中国的公民诉讼法对于起诉离婚后法院什么时候开庭
      中国的公民诉讼法对于起诉离婚后法院什么时候开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不过对案件总共的审理时间有了具体的限制。民诉法第149条相关条文,法院审结一般......


·未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1、与老板协商解决;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


·一、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一、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在夫妻离婚时,最关注的三个问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其中,夫妻共同债务如......


·债权凭证是否有期限?
      债权凭证是否有期限?一、债权凭证是否有期限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一)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一般的犯罪过失分为哪几类?
      一般的犯罪过失分为哪几类?一般的犯罪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和疏忽大意两类,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一、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


·现在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农民工占多数的建筑企业
      现在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农民工占多数的建筑企业,好多都是拖欠的,到年底的时候回家过年都是需要用钱的,往往是需要讨薪的,这种情况每年都有不少的,只......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样式)委托人:                            受托人: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