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
  
  一、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严格来说,夫妻共同财产还包含夫妻共同债务,只不过财产是要分割的,而债务是要分担的。关于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单方债务,这得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只要是一方所欠,且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另一方又不知情或知情而不同意,那么这个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不用分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脚趾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对于在生产车间从事劳动的职工来说,遇到工伤事故的风险是存在的。在职工遭遇的人身伤害中,骨折算是很常见的一个。而职工由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因......


·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劳动关系?
      由于种种原因,在劳动关系里,也会出现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如果是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私下协议,但是如果是协议不成功的话,......


·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何申请赔偿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继承房产公证要钱吗
      要钱。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


·职务侵占罪271的标准是什吗
      法律是无情的,触碰到法律的人就一定会受到惩罚,不管是谁都不可能例外,所以说,我们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是违法的,例如职务侵占,那么职务侵占罪271的......


·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
      婚前财产指夫妻结婚前的财产,有的夫妻会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有的却不知道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防止发生房产分割纠纷,那么我们就为......


·一、行政处罚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


·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起诉吗?
      有的人离婚后,不按照约定或法院的判决支付给孩子抚养费,面对这样的情况,另一方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呢?根据法律的规定,有......


·房屋在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屋在哪里办理抵押登记一、房屋在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


·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
      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债权债务诉讼目的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的实现是以他人债务的履行为前提条件的。债权债务的纠......


·民生银行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确切的罪名,而是集中经济类型的犯罪罪名的总称,故而期处罚标准是比较严酷的。由相关法条的规定,我们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