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怎么收费?相关标准有哪些

民事诉讼怎么收费?相关标准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二、民事诉讼费计算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6、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7、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三、民事诉讼费如何收取
  
  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案件受理费包括:
  
  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行政赔偿案件。
  
  4、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
  
  件。
  
  5、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申请保全措施;
  
  申请支付令;
  
  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申请破产;
  
  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
  
  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3种收取方式,一次性收费,半风险收费,全风险收费。律师代.
  
  什么是风险代理,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什么是风险代理,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通俗的理解风险代理就是律师在打赢官司后当事人才支付律师风险.
  
  深圳离婚律师费用,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深圳离婚律师费用,离婚律师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到300元,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问题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问题。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18周岁为止。经济条件许可的,可以一次性给.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
  
  离婚抚养费标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孩子抚.
  
  通过上述我们对收费标准的细分。您可以一目了然。民事诉讼怎么收费分为财产性收费和非财产性收费,他们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受理费也有不必要交的情况。所以,我们要提醒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妥善,慎重选择是否申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中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


·过年凳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过年凳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一、过年登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是工作原因导致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


·关于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关于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具体是什么?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具体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尊敬的公司(公司全称):我叫,于年月进入贵公司,从事备料工作,入职后公司未依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


·2023年最新的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哪些?
      2023年最新的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是哪些?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
      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一、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步骤1:弃权人本人需要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弃权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的风险因素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的风险因素一、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抵押p2p房产,照样有较高的坏账率。众所周知,银行对房产抵押贷款的认可度极高,如果借......


·商标侵权法律法律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法律法律责任是什么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合同有什么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合同有什么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


·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
      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一、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


·国家赔偿的标准间接损失是否赔偿?
      一、国家赔偿标准中间接损失是否赔偿?国家赔偿中间接损失不给予赔偿,只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