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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该怎么办?

现如今车无疑成为人们居家旅行必备的代步工具,人们在享受代步工具带来的舒适省时省力的同时,交通事故也随之剧增,小的事故您可以协商之后不了了之,严重的话就需要交警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及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同时决定了该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不服认定书的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决定了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该和其他证据一样进行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审查,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书时,法院无需经过重新认定即可不予采信。
   三、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复核
  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大多情况下会令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不服,在此情况下可以向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是行政机关进行认定的一般途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材料,因此在法庭上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因为它是依赖于公安机关人员的现场勘查做出的,所以多少会有一些人为因素在里边,很容易让当事人以此为借口来推卸责任,其作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文件只能复议复核,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不服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复核只需遵循法定程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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