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各执己见,产生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便十分重要。当然,责任认定书不总是反应事故真相,这时我们就需要对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呢?网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定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事故认定书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四、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
  (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限期是当事人收到认定书的三天之类,上级公安部门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三十天内做出复核决定。车辆驾驶事关生命,一定要谨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建议您马上报警,公安部门会做出公正处理,处理有误也可自行申请审核。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网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间借贷3分的利息违法吗
      犯法。三分利息就是一个月百分之三,一年百分之三十六,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百分之二十四的红线,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部分不收法律保护,是犯法的。未......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是怎样的?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是怎样的?(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在后期双方通过诉讼维权的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不......


·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一、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什么手续材料?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可以要回押金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可以要回押金吗?根据双笔签订的租赁合同履行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而将房屋转租,从合同的相对性来看,完全形成两个互相......


·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1、对于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限其实在法律中是没有要求的,在使用中叶是没有严格的使用期限的。但是因为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不可能......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一、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一类工业用地的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


·起诉法院要求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法院要求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1、调解调解,......


·最新结婚保证书是怎样的结婚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并不禁
      最新结婚保证书是怎样的结婚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并不禁止夫妻双方签订婚姻保证书,所以婚姻保证书的本身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有效的,而且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