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南京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除了给员工发放工资外,五险一金也是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员工在公司工作应该享受的基本福利,公司不能借故不给办理。公司和员工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五险一金的缴纳,那南京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说明。
  
  一、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
  
  2、生育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
  
  3、工伤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
  
  4、医疗保险(北京政策为,单位缴10%,个人缴2%+3块钱)
  
  5、失业保险(单位缴1.5%,个人缴0.5%)
  
  6、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最高不超过12%的公积金)
  
  二、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1、属性不同。社会保险的依据是国家《宪法》,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商业保险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人民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是由保险者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
  
  2、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这种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3、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随着物价上升和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商业保险只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4、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以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为实现法律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事务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商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自主经营的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其管理工作全部围绕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而进行的。
  
  5、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民法典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南京五险一金比例,在五险一金中,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进行缴纳的,而单位会承担一部分。五险一金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它和商业保险是不同的,社会保险只能保障基本的生活,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我国规定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


·销赃罪量刑金额标准?
      对销赃罪的规定1、关于销赃罪量刑金额标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了明确且详细的解释:对于犯罪人销赃的金额或者是其非法所得产生的利益在3000元以......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


·新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有哪些?
      如果发生刑事案件一般首先介入的是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反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管制包括拘留、监视、和逮捕等等,但是在......


·定金能不能退主要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约定
      定金能不能退主要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是购房者违约,购房定金一般不予退还。买房退定金的流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


·有些市民可能由于个人的娱乐期间
      有些市民可能由于个人的娱乐期间,而导致受伤的情况,那么对于这种意外的受伤情况会产生误工费吗?也就是说,这一类的误工费应该如何得到赔偿呢?根据......


·持有假币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
      持有假币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使用假币应作扩大解释:不......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会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


·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而如果您想在劳动仲裁中获胜的话,就一定要收集充足的、能证据纠纷事实的证据。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在劳动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