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租赁是双方共同的行为。所以准备资料当让也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出租方需要准备什么,另一种就是承租方需要准备什么。
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单位房屋须提交
(1)产权证明[红线图、《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
(2)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委托下属单位经营的房出租须提交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委托证明(原件)
(6)作为出租方,还要与承租人协商水电气,宽带等相关费用的缴纳问题。
二、私人房屋出租须提交
(1)产权证明[红线图、《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
(2)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属共有权房屋,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济南市《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
不管是作为出租方还是作为承租方,您都应该多多的注意注意。而房屋租赁不管在哪里,都需要准备以上为您介绍的相关资料,所以,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解决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房屋租赁相关咨询,可以找咱们的律师们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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