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转让商标流程规定是怎样的

转让商标流程规定是怎样的商标的重要性不用多说您都应该是清楚地,由于公司成立较晚或者是忘记注册商标的时候就需要从他人处购买商标,或者是想要将自己的商标转让出去的时候需要进行相关的流程,将自己或者是他人的商标转让到他人或者自己的名下,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商标。下面我们将带来转让商标流程的相关内容。
  转让商标流程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需要经过下列流程和提供相关的材料: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商标转让所需文件:《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就是营业执照,需要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办理商标转让所需材料:《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印章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特殊证明材料: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转让商标流程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如果转让商标的话需要签订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以及其他上述所规定的商标流程办理的需要材料,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应该严格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同时在转让的时候签订好有关的合同。这样是为了防止发生纠纷的时候没有证据证明双方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所谓工资也就是指用人企业对于员工辛勤工作所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然而在这样一种雇佣关系中,很多劳动者还是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因此国家也为了保障......


·夫妻离婚要怎么确定股权价值
      现如今,夫妻的财产类型已经很广泛了,不仅仅再限于之前的现金和存款,还会包括房产、车辆以及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等等。但在对这类特殊的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关于规避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关于规避公司债务怎么处理?可以申请对该离婚协议判决无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


·不起诉决定的国家赔偿可以获得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各项法律中也规定了公民和企业的行为,如果触犯都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起诉......


·公司不给休息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司不给休息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官司
      人民法院虽说是为老百姓打官司的,但其民事诉讼却规定着“不告不理”原则,你不去法院起诉立案,没人给你判决赔偿。交通事故是等不来的,一旦超过了诉......


·笔迹鉴定检材是否必需原件?
      笔迹鉴定检材是否必需原件?并不一定需要原件,复印件也是可以的,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


·女人离婚分财产要强于男方吗?
      女人离婚分财产要强于男方吗?没有这项规定,在财产分割上男女平等。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


·债务人怎样写借条是无效的?
      债务人怎样写借条是无效的?欠条需要注明欠款的数额、同时必须有欠款人签字。一张欠条如果缺失前面任何一个要素都是无效的。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


·交通事故发生后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并且对方不愿意赔偿或者不配合赔偿,那么就应当尽快到就近的交警报案,就近事故发生的交警部......


·刑事案件中书记员哪些情况要回避
      刑事案件中书记员哪些情况要回避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