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一、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政策法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第七条规定,金融商品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行为。包括:股权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依据上述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包括股权转让,因此,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征收流转税,即不征收增值税。
   二、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
  1、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项目较多,但并不包括增值税的缴纳,如果股权转让方为个人,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如果转让方为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每到了节假日,公安机关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就会加大。酒驾行为对道
      每到了节假日,公安机关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就会加大。酒驾行为对道路安全的威胁很大,不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人酒驾甚至醉驾有关。公安机关对酒驾和......


·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因为网络借贷发生纠纷,需要准备好哪些证据材料呢?网络借贷由于是使用网络介质的,所以一般要固定的材料大多属于电子数据,......


·漏水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漏水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司法鉴定在很多诉讼案件中都涉及到,司法鉴定作为判定责任,确定赔偿标准,以及确定损失的判定程序之一,是双方当事人必须要......


·土地使用权保全担保可以裁定吗?
      为了保证合理利用国家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相应地土地管理条例。对土地使用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于土地使用权您对此会有疑问。其实土地使用权就......


·检察院传唤原因醉驾取保候审现被检察院传唤
      检察院传唤原因醉驾取保候审现被检察院传唤,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将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对本案已经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检察院传唤当事人,是要核实案情......


·法律规定洗钱怎么判刑处罚的?
      一、洗钱怎么判刑处罚的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


·玩忽职守可以取保候审吗?
      玩忽职守可以取保候审吗?一、玩忽职守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取保候审,法律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有:(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故意伤害使人死亡该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使人死亡该如何处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解决自己感情问题的一种方式。结婚之后,因为工作原因,或者是生活的琐碎导致双方的感情出现隔阂。一般离婚,都是通过协议离婚,协......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破......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主体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是指依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专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成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