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1.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交付款项,借款人收到款项出具借条,此时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条由此而产生。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公民所书写的借条存在有两种情况:(1)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2)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

  
  其中对于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如果届至借条注明的还款日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即受到侵害。则从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而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该合同则属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合同法》第62条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说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对于该种借条存在有以下几种情形:(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能对履行期限协商一致的,在债权人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该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日的次日起计算。

  
  2.欠条不同于借条。所谓“欠条”本来就是债务人应给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务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给付才出具的凭据。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其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出具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在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下,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     

  
  如果写下还款日期的欠条,则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第二日起计算。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要怎么约定
      孩子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体,所以有一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过程当中,可能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都会决定把房子留给孩子。不过像这种情况,......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怎么申请?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怎么申请?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安徽省高温补贴的标准——《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如下......


·交通事故切牙掉一颗能定伤残吗?
      交通事故切牙掉一颗能定伤残吗?不构成伤残等级,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关于交通事故中有关于牙齿脱落的伤残评定标准有以下......


·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一、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专利权包括:1、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权,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


·继承人有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权吗?
      继承人有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权吗?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存在继承的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出租人和转租人合同解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出租人和转租人合同解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正常情况需要赔偿,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7条规......


·土地使用权是净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净资产吗?一、土地使用权是净资产要想了解净资产总额就要理解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


·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一、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不可以。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最新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


·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
      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一、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在主观态度当中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伤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