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不签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不签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普通时效为三年。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特殊时效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10、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劳动者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应积极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相关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打卡记录、考勤记录都应积极的保存好。一旦这类办案单位在调查期间,相关劳动受害者应积极的递交案件的证据进行相应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一、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一、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什么情况会判刑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


·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哪几种?
      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有哪几种?法律的一大基本原则就是公平,因此,在法律上一方可以申请履行权利,另一方就可以有抗辩权,所谓抗辩权就是拒绝对方履行权......


·债务人欠钱不还又关机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又关机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又关机怎么办?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不还且有故意躲避行为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


·效力待定合同未获追认无效吗
      效力待定合同未追认无效吗效力待定合同未获追认的话合同是无效的。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


·一、没有给子女遗嘱父母房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一、没有给子女遗嘱父母房产分配方式是什么?当死者没有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其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
      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一、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期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需要承担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对于这个问......


·异地能补办结婚证吗?
      异地能补办结婚证吗,需要怎样办理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最新噪声标准1、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50分贝40分贝1类55分贝45分贝2类......


·最低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最低抚养费每月多少钱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


·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怎样认定
      夫妻财产可以具体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此时就是以结婚时间为划分点的,而对于夫妻婚前财产,这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