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劳动仲裁撤销程序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撤销后果
  
  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49条之规定,
  
  如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用人单位不服裁决,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劳动法可以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仲裁是一个时间较长的过程,具体的程序和需要的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当事人和代理人应该保证陈述事情的真实,维权目的的合法性。法院在作出裁决有异议请及时提出,进行再次诉讼,保证司法程序有序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的时候
      离婚的时候,关于处理财产的分割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所关注的,因为财产问题本身就比较复杂,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面,针对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财产......


·哪些交通事故商业险不赔偿发生交通事故
      哪些交通事故商业险不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商业三者险免赔的情形有:1、发生事故后找人顶替、逃逸,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现在醉驾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现在醉驾还追究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单位拿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生活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常态,而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的单位也有不少,在员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时,一些单位则会安排补休来代替支付加班费。从法律的......


·主动要求加班能不能要求给加班费
      主动要求加班能不能要求给加班费我国标准计时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超过以上工作时间的工作,即应当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


·无锡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赔偿的,双方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认定是有期限的,期限在法规中有着严格的规定,法规中有......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一、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相信在生活当中,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对工伤鉴定的结果一定是满怀期待的。至少认为工伤鉴定的结果下来以后,自己就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索赔......


·收养人,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情形有哪些
      收养人,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情形有哪些收养关系建立的是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有成立当然也就有解除的时候,而要是协商一致,收养人,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


·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久,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方面,而大部分的都是由于驾驶员的疲劳驾驶,酒后开车和违反交通规则而导致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那么......


·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机构盖章吗?
      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机构盖章吗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