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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女方争夺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女方争夺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二、争取抚养权应该注意什么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但是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在普通的家庭里,双方离婚之后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都差不多的,孩子抚养权归谁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选择一个孩子自愿、对孩子成长最有益的方式让孩子健康成长。可以考虑双方共同抚养孩子,一起参与孩子的成长和变化,这是为人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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