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为此,楼盘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作为交房条件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建设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的规定,说明法律对工程建筑的交付使用做了强制性规定。为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证明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合格,应成为交房的另一个条件。
二、交房时购房者应注意什么
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条件,小心开发商的文字游戏入住是普通公众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为房屋具备能够居住使用的条件,如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等能够正常提供。如果合同约定将入住作为交付条件,则入住就成为判断交付条件是否具备的标准。2、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关于房屋在约定时间尚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即要求购房者入住,那么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实际上,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便通知购房者入住。因此,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有句俗话,说这牙痛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这不合格交房就像是牙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遇上了,实际上也会让人饱受困扰。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时候,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而作为购房者,在收房的时候也有需要自己注意的事项,不然就会损害到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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